新规实施:香港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制度解析
自2023年4月1日起,香港实施了一项新的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措施,对交易商的合规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注册制度概览
根据香港海关的规定,任何人在香港经营贵金属及宝石业务,并在业务过程中进行总额为12万或以上港元的交易,无论是支付或收取款项,都必须向海关关长注册。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形式的交易,包括现金和非现金交易。
A类与B类注册
根据交易类型的不同,注册分为A类和B类。A类注册适用于那些只进行总价值120,000港元或以上的非现金交易的交易商。而B类注册适用于既进行现金交易又进行非现金交易,且总额达120,000港元或以上的交易商。B类注册人需要通过背景资料审查,并遵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
申请所需资料
任何人或公司持有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或根据《小贩规则》(第132AI章) 发出的有效牌照均可提出注册申请。
A 类注册申请
1. BR 商业登记证
2. CI 注册证书
3. NNC1 法团成立表/NAR1 周年申报表
4. 董事股东证件及联系方式(另需要提供护照,若是香港身份证则无需)
5. 董事签字需提供公司抬头的地址证明
B 类注册申请
1. BR 商业登记证
2. 提供董事签字及公司抬头的地址证明
3. 适当人选声明表格
4. 股东董事的证件及联系方式
5. 有关贵金属及宝石业务的描述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措施文件
6. 所有合伙人签署或董事局签署的授权书
海外交易商的特别规定
对于在香港短暂开展业务的海外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如在香港进行总价值120,000港元或以上的现金交易,也需在交易后的一定时间内向海关提交相关报告。
违规后果
违规经营的后果:除注册人外,任何人进行指明交易或指明现金交易,或声称获授权进行指明交易或指明现金交易,或声称是注册人,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港币十万元及监禁 6 个月。
结语
香港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制度的实施,标志着香港在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方面的决心。对于交易商而言,了解和遵守这一新制度,是确保业务合规、避免法律风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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